03年梁錦松偷步買車丟官

【本報訊】管治班子因涉利益衝突引起軒然大波有前科,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三年被揭發在預算案公布大幅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前偷步買車,省回五萬元稅款,雖逃過立法會不信任動議及避過律政司檢控,但他最終亦抵受不住輿論壓力決定請辭。

梁錦松於○三年三月被揭發在財政預算案公布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前,購買一輛價值七十九萬多元的凌志LS430房車,該輛新車更於同年一月廿三日登記及使用,令他省回五萬元稅款。

雖逃過檢控終呈辭

梁錦松在事件被揭發後解釋,買車是為了接載初生女兒及妻子之用,又強調二月才決定增加首次汽車登記稅,並非為了避稅,並捐出雙倍相差稅款即十萬元予公益金。其後有汽車業人士在電台節目踢爆,該款凌志房車新舊差價為十九萬元,梁錦松再將捐款加至三十八萬元。

不過,事件並未因此而平息,立法會議員吳靄儀提出不信任梁錦松動議,經辯論後遭否決,廉政公署亦就事件展開調查,但律政司經過五個月研究並諮詢兩位私人執業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後,認為事件雖有表面證據顯示梁錦松行為不當,但由於證據不足決定不作起訴。梁錦松就事件曾向董建華口頭提出辭職但獲挽留,至同年七月十六日梁錦松再次呈辭,政府於當晚發表聲明接納其辭職並即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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