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離婚少婦涉嫌帶現任男友上門毆打前夫,並搶走四歲兒子的案件有新進展,繼涉案少婦上周被捕後,其男友亦於本周一往警署自首,並被控以拐帶兒童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項罪名,他昨日在觀塘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廿七日再訊,准他以一萬元保釋外出,但不得騷擾女友前夫及兒子。
卅五歲被告韋志華,報稱商人,被控今年八月五日與黃雯雯在竹園北村某單位內,非法帶走一名四歲男童,以及襲擊黃的前夫。
案情透露黃雯雯(廿七歲)前年與夫離婚後,法庭頒令兒子交前夫撫養。黃事發日帶同包括本案被告在內的三男一女上門找前夫,期間疑不由分說毆打前夫,乘亂強行帶走兒子。警方於本月十三日在男被告的母親家中找到失蹤男童,並拘捕黃雯雯,男被告則在本月廿日由律師陪同到警署自首。黃雯雯已被控相同罪名而於上周提堂,其案件同樣押後至下月廿七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KTCC 55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