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流興「團購」,不法之徒亦趁機使出各種招數斂財。不少網民一心以為可以藉團購攤分運費成本,兼獲得更高折扣,怎知卻是空歡喜一場。近期便先後有參加團購的網民,付款後收不到貨,又或者出現貨不對辦,以及被人「坐地起價」的情況。由於網民礙於損失數目少,怕麻煩沒有報警求助,令不法之徒有恃無恐。立法會議員及專家均認為,當局在電子消費上缺乏前瞻性的監管,應參考內地實施的團購實名認證制度,保障消費者。
近年網上「團購」風氣愈吹愈盛,與之相關的騙案亦愈爆愈多。網民「catlailai」參加首飾「團購」就不慎中招。「團主」以一起攤分運費為由組團購買復古飾物,catlailai按指示付款,但四個月後仍未收到貨品。她說:「每日喺不同時間,至少打十個電話及已留voice message(口訊)嘅情況下,依然未聯絡到(團主)……」最後catlailai只好選擇放棄,「如果佢認為呢六十五蚊係非呃不可嘅話,我豪畀佢……」
一直以來,「蠱惑團主」以不同理由,例如缺乏流動資金或要求付訂金表誠意為名,說服「團友」先付款後收貨,惟最後銷聲匿迹。網民「gloria.c」曾「團購」即影即有相機被騙接近二千元。曾經有被騙「團友」報警,警方聯絡上失蹤的「團主」,「團主」承諾退還欠款,事件才得以解決。
但事實上,有更多「團購」苦主怕麻煩,即使被騙也只有忍氣吞聲。網名「小細」的施小姐向本報記者透露,她在八月初以團購方式付款購買褲,但在一個月後才收到貨,期間她多次向「團主」「追貨」,對方以寄失貨品為由解釋。她坦言,除非有人發起,否則不會報警求助。
不過,即使「團主」「蒲頭」,亦不代表「團購」能順利完成。有網民指「團主」收到訂金會「無啦啦加價」,因前期已付,「團友」只能就範。有些「團主」則極不負責任,收到貨品後拖延數星期才相約「團友」交收。除交收問題外,有「團友」發現購入的化妝品曾被使用,甚至被溝水。另方面,有網民也指,部分「團主」竟然將「團友」的個人資料於網上公開。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工商管理系高級講師練錦榮表示,就電子商貿來說,上述網絡「團購」的情況十分尷尬,因為「團主」真身不明,唯一保障只是來自誠信,「收錢之後唔見咗真係搵唔到」。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經理古煒德亦指出,即使有網絡地址,「團主」仍可用公共電腦上網,故此很難確認其身份。
本港「團購」出現種種問題,相反內地已要求「實名認證」的網上交易平台供網友進行「團購」,本港明顯在電子消費的監管上歎慢板。內地網民可選擇已於平台上開戶並已進行「實名認證」的「團主」進行「團購」。而且該網上交易平台亦有提供付款的中介服務,確保「團主」在「團友」滿意貨品的情況下,才收到款項。工商管理系高級講師練錦榮亦建議,「團主」變成貿易公司,或使用第三方作為付款中介人,可令「團購」更為安全。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譚偉豪表示,現時本港未有法例監管網上「團購」,而目前當局亦忽視電子消費的潛力,未有主動推行前瞻性的建議及監管。他續稱,本港要監管「團購」,亦可向內地取經,「成日都話要香港成為國際金融貿易中心,咁我哋都好應該有個大型,全亞洲嘅電子錢幣交易平台啦!」
此外,警方及消委會沒有涉及團購欺詐的分類統計,但警方發言人呼籲市民進行網上交易時要謹慎,交易前例如要先了解對方的可信性;如對對方身份有懷疑,要停止交易及考慮報警。
圖:甘偉倫 文:陳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