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沙田區警長利用妻子的報紙檔,涉嫌收受黑社會前坐館「崩嘴」定期四千元賄款。警長和「崩嘴」同被控貪污罪。案件續審時控方傳召扮演「路人甲」廉署調查人員作供,辯方質疑調查員供詞前後不一屬虛構。
兩名被告為現已停職的警長潘國球(五十歲)和報稱商人的潘偉業(四十八歲)。控方昨日傳召三名參與調查的廉署調查人員,在屏風遮擋下作供。其中代號「SO2」的調查人員稱,○八年三月十一日早上十時許,在潘國球妻子位於荃灣的報紙檔附近監視,期間次被告潘偉業走到報紙檔,將一疊對摺、首張是五百元現金的紙張,交給報檔職員,並說「唔該畀阿球」,職員之後把紙張放在透明膠袋內,用箱頭筆在膠袋上寫上「球哥」,控方並播放偷拍片段作證。
辯方質疑「SO2」虛構作供,指他不在偷拍鏡頭內,與報紙檔相距甚遠,根本不能看到職員寫甚麼字。辯方續指「SO2」在早前的口供中,指報檔職員當時所寫的字「內容不詳」,既然「SO2」庭上強調現場清楚看到「球哥」兩字,但為何供詞卻寫上「內容不詳」,「SO2」未能解釋。另外在辯方質問下,「SO2」在庭上一度承認指該疊紙張表面一張是五百元僅屬猜測,及後才改口表示肯定看到。辯方又指現場環境嘈雜,根本不能聽到次被告說話,「SO2」強調清楚聽到。
案件編號:DCCC 40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