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遇車禍的男生每朝七時在藍澄灣分站搭校巴,學校八時上課。據了解,校巴司機昨晨不見他上車,曾逗留片刻才駛走,之後再折返上址,但亦等不到他出現,相信男生當時正往另一處搭校巴地點,沒料途中遇意外。校方指學校不設記過等處分制度,不會嚴格處罰遲到學生,會根據情況酌情體諒。
男童被撞斃的現場青敬路,雖有交通燈及行人輔助線等設計供行人使用,卻被指設計繁複,且等候轉燈的時間太長,反變道路陷阱。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批評當局處事官僚,設計行人措施時,無顧及實際用家感受,應盡快作出全面檢討及調節。
葵青區議員陳笑文表示,現場交通燈號設計繁複,如在青敬路直駛,與鄰線右轉往青綠街的燈號,並非同步轉燈,易令行人「睇錯燈」形成漏洞,早前便有人因此被車撞傷,他曾向運輸署反映,但陳形容署方回覆指設計無問題,拒絕作出改善。
葵青區議會副主席麥美娟亦稱,該處的過路燈號,等候轉燈時間太長,加上鄰近學校,常有心急行人或學生冒險衝燈過路。她已促請警方及運輸署研究和改善。運輸署發言人則表示,會進一步檢討有關的過路處設計和交通燈運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