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管私營骨灰龕的公眾諮詢本月底結束,食物及衞生局昨出席立法會相關會議時,重申規管「非一時三刻可以做到」,僅保證兩張私營骨灰龕名單押後至最遲年底公布,及明年初提交政策初稿討論。對於真空期問題,副局長梁卓偉忽然呼籲私營骨灰龕經營者「負責任」,以先(放)租後賣形式供應龕位,待領取牌照後才「賣斷」。有私營骨灰龕商表示歡迎,但承認就算租亦須支付「買斷龕位」的服務費,等同買斷費四分一,對租戶來說「未必好划算」。
立法會昨邀請近七十個團體發表意見,面對除業界外,大部分團體批評當局現時規管私營骨灰龕及公布兩張相關名單進度太慢,梁卓偉突提出反建議,於「真空期」內呼籲私營骨灰龕經營者,改以「先(放)租後賣(斷)形式,供應骨灰龕,發到牌(照)先再賣……呢個係負責任嘅辦法。」但未有透露進一步詳情。
香港福位商會副會長兼孝思園執行董事梁錦濠對此表示歡迎,認為短期可解決問題。他認為至少有三分二的業界會考慮跟隨呼籲,餘下三分一多屬「投機、搵快錢」,不會長遠投資。
梁指現時在私營骨灰龕場買斷一個福位,包含「買斷費」(長期使用費)及上位費(包括骨灰盅、石碑及管理費),便宜一類前者約一萬六千多元,後者約五千元。他承認就算先租,租用者亦須付五千元「上位費」,其後月租平均約二百元以上,「都未必划算㗎,但叫一人讓一步。」他又指為保障商戶,租用者須簽約,保證龕場獲發牌後會買位。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形容呼籲屬「掩眼法」,拖延時間。他認為此舉反鼓勵市民「幫襯」有可能違規的骨灰龕場,屆時該營辦商若不獲續牌,市民將成要脅政府的「籌碼」,亦未能解決真空期內違規骨灰龕場「搶灘」的趨勢。他預告聯盟短期內將公布兩張「民間版」私營龕場名單「自救」,不再等當局。
另外多個團體會上均同意增加公營骨灰龕位,但須讓原區居民先行獲得分配,大部分反對須付錢續用公營龕位。多個團體亦將違規骨灰龕場猖獗歸咎於當局一直缺乏長遠規劃,現時亦未完成有關違規名單。議員黃毓民斥:「周一嶽(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做咗六年局長,到依家無辦法解決問題,佢要負最大責任!大禍臨頭,佢就收工啦!」骨場關注組執行委員黃浩銘說:「生煩住屋,死亦要煩住屋,政府真係不仁不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