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法例推行在即,但殘疾人士可能因接受工作能力評估機制而賺取低於法例的工資水平。十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爭取殘疾人士最低工資聯盟批評,工作能力評估機制變相容許僱主可剝削殘疾僱員,甚至令他們飯碗不保,工資保障最終變成殘疾歧視。有失明車衣女工在殘疾人士機構開設的工廠工作廿二年,近日工廠揚言實施最低工資後會結業,令她面臨失業之苦。聯盟將於本月廿六日號召逾百人參加大遊行,要求政府提供殘疾就業津貼,協助殘疾僱員。
邱苑玲自小因深近視致盲,八八年起在香港盲人輔導會屬下一間製衣廠工作,為多間大型機構縫製制服,每日工作八小時,日薪一百五十元,即平均時薪不足廿元。她指,自政府落實推行最低工資後,有不少失明同工憂慮遲早失業,索性辭職「攤開雙手」領綜援。
而條例中引入殘疾人士工作能力評估機制,其工作的工廠更聲稱考慮結業,「評估又麻煩,又唔公平,況且工廠工人已經唔多。」她即使另謀高就亦可能要接受評估,「佢憑咩準則評估我!萬一評估低分,我驚掃街都做唔到!」
四十九歲的梁嘉成左手及腳均患有小兒麻痹症,現任食環署外判街道清潔工,與健全員工同享時薪廿五元,他是現職僱員雖不受影響,但為保住飯碗,他無奈也要自願接受評估,憂慮評估後會遭減薪,「到頭來個制度都唔公平!」
聯盟召集人羅偉祥及正言匯社社長張超雄批評,評估制度變相是殘疾歧視,提出四大建議包括要求政府為被評定生產能力不足百分百的殘疾僱員,提供補貼至最低工資水平,上限為五成;容許殘疾僱員接受多於一次評估;禁止僱主要求現職的殘疾僱員進行評估;及立法制訂就業配額制度。
團體將於本月廿六日遊行至政府總部請願,要求政府提供殘疾就業津貼,預計有逾百人參加是次請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