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解碼:先租後買閉門造居

特區政府「資助市民自置居所」公眾諮詢結束,如何回應市民置業訴求,將在十月十三日發表的新一份施政報告正式宣布,不過,政府心戰室率先拋出方案,看來最高層已有定稿矣。

甚麼定稿方案呢?政策大方向有四,一是引入所謂「先租後買」(Rent and Buy)資助性房屋,藉着租金資助,協助市民儲蓄首期「上車」置業;二是市建局透過市區重建,增加簡約、價錢合宜的中小型單位供應;三是透過賣地條款限制,引導市場提供更多簡約、價錢合宜的中小型單位;四是增加土地供應,包括將部分工廈用地改作住宅用途。

上面政策大方向四招當中,最引人關注的當然是「先租後買」方案也。心戰室消息說,政府注意到目前社會上對資助置業最大的需求,乃是年輕中產人士,他們的入息已超越入住公屋資格,甚至有能力供樓,但卻欠缺首期「上車」,無法置業。因此政府考慮採用「先租後買」的資助形式。

如何「先租後買」呢?就是政府提供一批資助性房屋單位(已建成的較新型公屋),給合資格人士租用一定的年期,期間部分租金(即私人住宅市場租金與公屋租金的差額)會儲蓄起來作為將來置業的首期,待租用期滿後,這筆資金可以一次過發還,以作他們置業首期之用。他們可以選擇在私人住宅市場購買物業,也可以購置原來居住的單位,但政府不會提供地價補貼。

如此這般的安排,可以為有置業需求的年輕夾心階層提供一個置業選擇,令他們毋須在現階段急於「上車」,而且由於不涉地價資助,也就不必像居屋那樣要規限轉售矣。至於「先租後買」的「後買」房屋,則由房協提供,因為房協在拓展中產夾心階層房屋方面,經驗豐富,而且其轄下多個舊屋邨都適合發展「先租後買」房屋,政府不必再額外批地也。

如此這般的如意算盤,特區政府無疑機關算盡,但起碼存在兩個問題,一是所儲首期,未必能保證可以「上車」,因為樓價可能高處未算高也;二是租用期滿後,「先租後買」者如果決定不買,甚至要求續租,那怎麼辦?

特區政府如此千方百計「閉門造居」,只是為了逃避居屋禁區。但經過長時期考驗的居者有其屋計劃,果真是洪水猛獸,要避之則吉嗎?

史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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