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獲洗脫非禮罪的男事主,雖最終在法律面前得還公道,但坦言已飽受困擾,在法庭判決前終日寢食難安,更不時因夢見被警員拉及逼供而驚醒,更疑患上「恐警症」,現時走在街上仍小心翼翼及誠惶誠恐,除刻意避開巡邏警員外,更會留意身邊有否警員,擔心會再遭遇不快事件而無端蒙「屈」。
對於今次事件,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感到憤慨,認為法庭在未判案前任何疑犯皆為無罪,警方作為執法者,不能濫用職權及剝削疑犯的權利。
他強調,無論案件有多複雜,警方人手是否足夠,亦不能因心急破案而作出威逼犯人認罪的行為。他促請警方高層應對事件深入調查,追究責任並作出檢討,對涉事警員作出處分。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亦認為,由事件表面來看,涉事警員報復的可能性極高。他指出,由於警員被賦予執法的權力,當自我控制不妥善,覺得自己受冒犯時,隨時會出現濫權行為。他重申,警方應做好自己的職務,小心使用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