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寶貴文化遺產 政府唔識「保」

今年五月,大坑舞火龍被國家文化部點名擬列為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期的還有大澳龍舟游涌、長洲太平清醮及潮人盂蘭勝會,有關殊榮為該部組織專家按照評審標準對全國三十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香港、澳門及中央直轄單位申報的逾三千個項目進行審議,其中共有三百四十九項提名入選。雖然本港有着如此寶貴的資產,但保育人士批評,政府未就該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作保育,令寶貴資產未能薪火相傳。

任由自生自滅

保育人士何耀生表示,本港至今未有制訂長遠文化保育政策,令寶貴的文化未能「傳承」,一代傳一代,「人哋蘭桂坊嘅萬聖節就愈做愈大,我哋嘅盂蘭節就愈做愈細,真係好諷刺!」

何指出,香港至今仍能找到一些華南風俗,如圍村打醮及天后誕等,但政府卻從沒有部門負責統籌,推行教育及協助的工作,有關團體多屬自願,在資源有限下,只能「自生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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