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癮君子月花六千元食海洛英,為籌錢滿足毒癮,年初於觀塘區兩次偷竊、搶劫女士錢包,昨在高院原訟庭認罪,並指自己患有肺結核及肝炎,請求法官輕判,但法官不接納此為減刑因素,最後判他入獄四年兩個月。
被告曾俊賢(卅六歲),過去已有廿多次毒品案底。他昨日承認一項盜竊及一項搶劫罪。案情指他在今年一月十八日早上,於觀塘瑞和街一間時裝店內,盜竊一名約六十歲女子的錢包,得手逃跑時被一名熱心途人捉住並報警,其後事主趕到,取回錢包後未待警察到場便離去,警方仍將他拘捕帶署,同日准他保釋外出。
兩日後的凌晨被告再次犯案,於牛頭角道近牛頭角街市持生果刀指嚇一名女子,搶去其手袋,事主其後大叫打劫,引來三名途人追捕,終將被告制服並起回手袋。事主在事件中並無損失或受傷。
法官判刑時稱被告為積犯,加上搶劫罪是在保釋期間所犯,雖然被告稱患病,但監獄有提供醫療,因此不接納此為求情因素,綜合被告認罪及所有因素後,判被告入獄四年兩個月。
案件編號: HCCC 18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