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疑衝燈撼房車四傷

響警號及亮閃燈的一輛警車,昨日上午前往偷竊案現場接載疑犯時,在紅磡一個十字路口遭一輛房車攔腰猛撼,兩車雙雙剷上安全島,將一名等候過路的印尼女傭撞倒,警車上兩名男女警員及房車女司機,共四人受傷送院。由於警車當時並非處理緊急任務,警方正調查是否涉及濫用警號及衝燈。

昨日上午十一時許,船景街一間超級市場發生偷竊案,一名姓彭(四十五歲)婦人偷去值二百元食品,被店員當場逮住,警員接報到場,因疑犯是女性,要求上級派女警到場將其押回警署。

紅磡分區警署即時派出警車,載着一名女警前往現場。消息稱,警車響着警號,並亮着閃燈,沿德民街向黃埔花園行駛,途至紅磡道交界,路口交通燈為紅燈,但警車仍駛出十字路口,適時一輛平治房車由紅磡道向尖沙咀方向駛至,姓冼(四十二歲)女司機疑未及停車讓路,撞向警車左車身。

剷安全島撞倒印傭

由於衝撞力頗大,警車與房車並排向右打斜衝前十多公尺,剷上路旁安全島,其中房車將一名等候過路的印尼女傭(廿五歲)撞倒,其頭及手腳受傷,而警車車長與女警及房車女司機亦分別頸、胸及腳受傷,幸傷勢不重,全部由救護車送院治療。

因肇事警車事發時只往接載疑犯,不屬緊急行動,警方正調查是否有人濫用警號及衝燈。而警方對警車使用警號定有準則,警車一般只可在緊急情況或執行必需任務,在前往事發現場或處理事件可能受到阻礙時,才能響起警號。目前有關意外正由西九龍總區特別調查隊跟進。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指,相信警員不會濫用警號及閃燈,但往接載已受控制疑犯,應毋須響號或閃燈,但當時警車響號及閃燈的箇中原因,難以作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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