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告八達通添難度

【本報訊】八達通早前被揭發出售客戶個人資料圖利事件,首次有巿民採取法律行動,早前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索償五十元,案件昨日提訊。八達通的代表指公司並無收集申索人的個人資料,要求剔除申索;並以案件複雜及對社會有深遠影響為由,要求將案轉介較高法院審理。申索人有見及此,考慮在申索書加上八達通子公司。審裁官將案押後十一月四日再訊,期間以待雙方交換文件。

申索書擬加八達通子公司

申索人黃永傑,是民協的社區工作主任;被告人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被告昨派律師代表出庭,指稱被告公司否認有收集申索人的個人資料,故無法對指控作出答辯,要求法庭剔除申索;又指公司收集客戶資料是慣常做法,涉案之利潤計算亦會索取專家證供,有鑑案件複雜,要求將案轉往較高級法院審理。

申索人則回應指,考慮於申索書加上被告的子公司「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作第二被告,以及要索取法律意見,以反對案件轉介較高法院。申索人在庭外坦言「無諗過八達通會將咁小嘅事,量化到咁大!」故感到被刻意留難且非常失望;更認為被告欲將案轉介較高法院,是藉此擊退未能負擔律師費小市民的消費權益,故會索取法律意見,以決定下一步行動。

本案原本還有另一名女申索人李詠兒,惟協助兩名申索人入稟的民協中常委李健勤表示,為免大公司財雄勢大聘請律師,令小市民無法繼續申索,故決定集中火力,只派黃永傑提申索以減少行政程序。

案件編號:SCTC 3661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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