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有固定收入寧選債務重組

經濟回穩,今年的破產宗數相對放緩,首七個月破產宗數共五千六百多宗,較去年同期下降百分之四十六。由於破產會影響信貸紀錄,不少如紀律部隊等工種不接受有破產紀錄的人士入職,所以近年市民傾向選擇債務重組,以保持較佳的信貸紀錄。

可與銀行商討

熟悉債務重組的法律界人士孫楚雍表示,有固定收入的欠債人士可在衡量欠債原因後,人工扣除生活費,有三成至五成薪金可供還款,則可考慮債務重組,包括個人財務安排(IVA)及債務紓緩計劃(DRP),欠債十多萬至數十萬均可處理,若欠債人入不敷支,則可考慮破產。若然欠債數百萬,則作特殊個案處理,需與銀行自行商討。

一旦資不抵債,欠債人有機會被要求有抵押品才可進行債務重組。主管借貸事務的資深銀行業人士表示,部分銀行拒絕接受內地物業作為抵押品,而難以出售的不記名房產如「宅基地」物業,更不被當作有效的抵押品,即使交由銀行當作抵押品,亦只會作「扣留」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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