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婦被殺 鰥夫遭求禁獲產權

【本報訊】五十一歲香港女商人林凡年初在內地被殺肢解,公安其後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拘捕她再婚丈夫陳德倉,該案尚未審理。女死者的親友昨透過律師入稟高等法院,指陳疑因非法殺害死者,要求法庭頒令陳因此不應取得他與林凡聯名持有的三個物業。

原告林梅貞,以死者林凡的遺產執行人身份提出訴訟,被告是陳德倉。涉案三個物業分別是位於上環皇后街的帝后華庭單位、德輔道中豐和商業大廈單位及荃灣新街市街的康威花園單位。死者女兒Eliza昨接受本報查詢時指,她是死者與前夫所生的,由於她未滿廿一歲,所以要由成年親友代表死者遺產興訟,原告是死者的姑媽。

她透露身處內地,原告長居加拿大,被告在湛江市看守所遭羈留,她又指該案尚未一審。

案件編號:HCMP 156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