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達通出售客戶個人資料圖利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原來早於○四年已有顧問報告指出,八達通若繼續出售客戶資料予第三方,將面臨信譽危機,建議八達通縮減或甚至取消有關業務。不過,事實證明八達通未有接納建議,導致今天的惡果。
八達通公司再向立法會提交二百多頁文件,交代出售客戶資料事件。議員涂謹申翻閱後指,文件披露○二年五月的董事會報告指,八達通希望業務有增長,看準擁有龐大客戶資料數據庫,同年開始出售個人客戶資料。○四年至○五年,一份涉及八達通的顧問報告指出,若要繼續出售客戶資料業務,將涉及龐大投資及有信譽危機等因素,已建議八達通縮減或取消有關業務。
涂認為,八達通提交的資料仍不足及尚有很多疑問,要求八達通及港鐵公開更多文件,及促請港府成立獨立委員會徹查事件。
另外,有渣打銀行前僱員指,渣打曾把客戶姓名及電話交予失卡保險公司CPP推銷,即八達通最先披露的合作夥伴。渣打(香港)行政總裁洪丕正強調,該行從無出售客戶資料予第三方,銀行發言人其後補充,指CPP曾委託渣打擔任保險代理,渣打沒有將客戶資料直接轉移CPP,而是外判一間電話服務中心聯絡客戶,強調做法符合法例要求。
而自由黨過去一周搜集十間銀行的信用卡申請單張,發現九成表明會將申請人個人資料作商業推廣用途,但條文字體僅一點五毫米、即一毫子上的年份字體大小,一支牙籤足以遮掩。該黨將去信金管局及私隱公署,要求為有關條文制訂清晰指引,讓客戶選擇是否願意將個人資料作推廣用途,及條文應以白底黑字及至少三點五毫米大小字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