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迪士尼文員利誘性侵男童

【本報訊】事發時在香港迪士尼樂園任職的男文員,覷準兩名在網吧結識的男童缺錢玩樂,以免費到樂園及網吧任玩任食作「甜頭」,誘使他們到公廁廁格甚至網吧內,讓他狎弄下體,事件終因他與其中一男童在廁格鬼混期間,引起如廁的軍裝警員覺可疑而揭發,更搜出文員身上藏有由網上下載的兒童性交片段。被告昨於區域法院認罪,收押至九月一日待取心理、精神及背景等報告始判刑。

藏21個兒童色情影像

未婚男被告葉敬恩(卅四歲),在迪士尼工作五年,事發後已離職。他承認五項非禮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四月至本年一月間,先後在葵涌某網吧、網吧附近男廁廁格及葵涌廣場男廁內,非禮當時八歲男童X及十一歲男童Y;此外管有一支記憶棒,內藏廿一個涉及兒童性交及手淫的色情影像。

案情指X及Y於去年四月在網吧結識被告,被告透露在迪士尼工作,更替二人支付網吧費用及請食飯,事後帶X到廁格,用手伸入X褲內撫弄下體。之後三人在網吧內,X坐被告大腿上玩電腦,被告一手抱X,一手則伸入鄰座的Y之短褲內撫弄下體。數日後,被告帶Y到迪士尼免費遊玩後再往網吧玩樂,期間在廁格內撫弄Y下體。

至本年一月,被告帶X到廁格狎玩時,亦在該處如廁的軍裝警員聞得怪聲後,復見被告與X從同一廁格步出,經查問被告聲言「要幫X扶住下體小便」,但在警員搜出他內載兒童色情片段的記憶棒後,被告承認犯案。

案件編號:DCCC 64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