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香港貨櫃車司機梁冠彪今年四月涉嫌在深圳駕車撞人、棄嬰屍且一度逃逸的案件,消息指,深圳市檢察院上月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向他提出起訴,當地法院現正為案件排期,將擇日開庭審訊,若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被判死刑。
內地傳媒引述深圳市檢察院消息指,已於上月廿三日向梁冠彪發出公訴公告,控罪為涉嫌故意殺人。按內地法規,若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死刑。
案發於今年四月廿五日上午七時,卅二歲的梁冠彪在深圳布吉駕駛貨櫃車時,懷疑撞傷推着嬰兒車的一名少婦,之後不顧而去,嬰兒車連同車上四個月大男嬰周孟麟被捲入車底,警方事後尋獲被壓至變形的嬰兒車,但嬰兒則一度失蹤,至廿八日才尋獲嬰兒屍體。梁則在事發當日晚上自行投案,之後被刑事拘留,至五月上旬被深圳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逮捕。
梁冠彪被捕後曾向公安表示,在丟棄嬰兒車時已不見嬰屍,不知嬰兒在途中墮落,但死者家屬則指嬰兒車被貨櫃車捲走時,車上嬰兒當時繫上安全帶,懷疑是梁半路中途棄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