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看今朝:鬥氣心態

毛澤東說:「許多不公平的事情要逐漸走向公平。哪一天都有不公平的問題,因此我們哪一天也要解決問題。問題是解決了又發生,發生了又解決,我們就是這樣地前進。」

我不敢誇香港司法制度是世上最公平的司法制度,但這制度的獨立性以及至高的專業水平,一直以來都獲得中港和國際人士的嘉許和信任。原因是,在香港任何人都有爭取公義的權利,有錢人固然有資源請律師打官司,窮人也有透過法律援助為不平事訴諸法律的機會。公義是人生來而平等擁有的說法,最能在香港獲得驗證和實踐。

近日坊間對於某名媛襲警案一事議論紛紛,有人認為名媛獲得法庭輕判,擺明是香港司法制度包庇權貴人士。我不相信這回事,但我認為,權貴人士在訴訟中站在優勢往往是難以避免的,歸根究柢,他們有權有財,可以聘請高明大律師為自身辯護,可以取之不盡的財力去跟人作法律周旋,這些都非基層市民能夠享有的優勢。

說到底,我認為這不是司法制度出了問題,實際上是社會資源分配不均。近年來,香港市民對權貴人士格外仇恨,究其原因,不外乎貧富懸殊一直未獲解決,社會流動性減弱令低下階層難以進身上流。基層對權貴人士的仇恨程度無以復加,才會出現示威、倒功能組別、反高樓價等激烈抗爭行動。

有人說,這宗名媛襲警事件,社會的焦點已經不是判決的公正性,而是基層發洩對權貴人士的不滿,是一種「純粹給他們一點顏色看」的鬥氣心態。問題是,這種心態,對解決社會資源分配不均,消弭貧富懸殊,到底有何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