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半童陪父扣查17小時

【記者羅慶輝、蕭洛汶報道】一名男子涉嫌毆打妻子,連兩名分別為十二歲及歲半幼子同遭警方「扣署助查」十七小時,而無辜的歲半幼子斷水斷奶斷尿片,捱凍捱餓無人理會。男子事後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處理不當,事件調查三年,至近日才正式回覆,警方竟死撐「投訴理據不成立」,僅承認當值警員並未按指引,記錄與當事人對話內容,屬疏忽職守。當事人父子怒責警方包庇「濫權」,立法會議員陳偉業質疑警方「作古仔」,要求監警會介入徹查。

五十四歲的華叔(化名),本有一子,後於○二年在內地再結婚,○五年誕下幼子,華叔與兩子住在天水圍。○七年五月一日,妻子獲發單程證來港定居,詎料即晚與妻子在寓所爭執,妻子則報警聲稱被毆打,警員拘捕華叔。華叔及其兩名兒子一起被帶署調查,當年只有十二歲的長子,被單獨羈押在接見室。而只有一歲半的幼子,與華叔「被困」另一室,幼子因「斷水斷奶斷尿片」,嚎啕大哭,仍無人理會。

事主怒斥警方互相包庇

「警員後來答允讓大仔返學及拎嘢畀我,但警員陪佢返屋企拎細仔用品時,就只係拎罐奶粉同一條尿片,連奶樽都無,我覺得警員係有心刁難!」後來,華叔與幼子被警員押送屯門裁判法院,庭警已提醒警員「嬰兒不宜一併羈留」,惟警員堅持「交人」後便離去,華叔與幼子被迫與數十名犯人同困法庭羈留室。「佢哋派咗個飯盒畀我,個仔又無嘢食,我惟有咬爛啲飯,好似糊咁餵個仔食!」直至下午四時,華叔才獲准保釋返家,他為替兒子取回公道,兩星期後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處理不當,但竟調查三年,到上月中才回覆。

投訴警察課在調查報告中死不認錯,稱天水圍警署值日官曾建議華叔將兩名兒子交託親友及保良局暫時照顧,但華叔堅持親自照顧,才安排兩子留在報案室。不過,該警署的值日官沒有按指引,記錄曾商討把兩子交託親友照顧,屬於「疏忽職守」,警方會採取紀律處分。

華叔怒斥:「呢個調查結果,根本就係互相包庇!」協助他的立法會議員陳偉業批評事件等同虐待兒童,認為投訴警察課需時三年才完成調查,時間過長,他建議監警會重新介入徹查。監警會副主席李國麟則表示,若投訴人可向投訴課要求覆檢,監警會會審視問題及調查過程有否疏忽,有權要求投訴課逐點交代。

警方發言人表示,投訴警察課發現兩名警員在處理此案時,未有按內部指引將事件記錄在警察紀錄冊內,已將兩人列作「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