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組報道】因被告池志康潑鏹行兇後曾大喊:「佢搞我老婆!」令事件一度有傳涉及桃色糾紛,不過經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實情為一宗勒索案。綽號「四眼魚」的男事主陳志銘(五十四歲)指,他想盡快忘記此事,故一度拒絕受訪,經記者再三游說後始肯回應數句,他慨嘆此事令他「身心都有無限嘅創傷」,現時仍須繼續接受手術治療。記者昨日所見,他的手、後頸及身體留有明顯疤痕。
記者昨到女人街尋找陳的攤檔時,曾向同在女人街擺檔的人士查詢,惟眾人均異口同聲表示對事件毫不知情。經一番搜尋後,記者終於找到陳志銘,他當時身穿牛仔褲圓領T恤擺檔,身上不見纏有紗布,他原本售賣手袋,現已改為賣女裝衣服。記者上前向他表露身份,他最初表現抗拒,不願回答問題,經記者再三游說後,他亦只簡單回答數條問題。
陳志銘坦言他想盡快忘記此事,不願多講,只稱事件對他的身心造成無限創傷,同時帶來後遺症,他最少要再動一次手術以治療傷勢。他又對案件表示「冇乜好講」,但相信法官判決,又指被告罪有應得。
記者昨日現場所見,陳的手、後頸及身體均留有疤痕,但面部則不見明顯傷痕。陳堅拒記者拍攝他的傷勢及容貌,只允許拍攝他的攤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