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唔接受要為自己嘅行為負責,仲去責怪其他人
佢所謂嘅後悔,只係為減輕佢要負嘅後果
精神同情緒有問題,並唔係干犯暴力案嘅藉口
上次法庭畀咗機會佢,但佢再犯……上次嘅情況同今次一樣,機會已經畀夠佢,今次要對佢作出適當懲罰
就算畀機會佢改過,佢都維持唔到好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