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鄧竟成子遲到作供 三度致歉

【本報訊】上水坑頭村女地主與地盤男工,涉嫌以泥頭車刑毀前租客的鐵皮屋一案,當日曾奉召到場調查的警務處處長鄧竟成兒子、即任警務督察的鄧智兆,昨被傳召到粉嶺法院作供,惟輪到他出庭時卻未見蹤影,裁判官一度質疑:「佢有乜特權未嚟?」原來鄧在鄰近的上水警署守候,迅即在十分鐘內抵達法庭,即時向裁判官三度致歉,官聆聽他的解釋後亦不作追究。

兩被告控罪表證成立

涉案的女被告黃瑞清(五十七歲)及男被告關炳良(五十五歲),則被裁定表證成立。二人被控○八年四月十五日在上水坑頭村,非法損壞男事主邱水森的兩間鐵皮屋及七十四棵樹。

控方昨日早上先傳召一名警員作供,該警員在十二時四十五分作供完畢後,原本輪到鄧,但主控稱鄧身在上水警署,約五分鐘路程才到達,想傳召另一已到庭警員,惟裁判官堅持要鄧立即到庭解釋。鄧在十分鐘內現身,並解釋上周已收到警署通知書要出庭,昨日原本休假的他,因上級要他回警署商討案件,才未有一早到庭,他並三度向裁判官致歉:「對唔住!」

裁判官告誡他一番指,法庭因他的關係一度被迫休庭,並指證人若未能到庭,必須先得法庭准許,否則後果可以很嚴重。而鄧下午作供完畢在庭外表示,這次並非他第一次上庭作供;對於裁判官的說話並無特別感覺,認為只是法庭程序。惟被問及有否覺得其「身份」令他特別麻煩時,他說:「我係以警務人員身份出庭嘅!」鄧作供指當日接報到場後,所有清拆行動已停止,事主稱已找到律師處理,所以不須警員協助,故他當日亦無下令拘捕任何人。

案件編號:FLCC 3205/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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