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出賣私隱事件愈鬧愈大,政府緊張了。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日前表示,政府會於秋季立法會開鑼後提出修例建議,以加強保障私隱。問題是,遠水難救近火。
立法會議員建議,特首應委任由法官主持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以正視聽。三個月是正常的時間,足夠深入調查事件的來龍去脈,提出改善建議。如果政府繼續採取拖延手法,把責任推給港鐵,則立法會可能在十月復會後,運用特權法展開調查,力度之大,將令政府承受更巨大的政治壓力。
獨立調委會的好處甚多,由政府主導人選,建制派比較放心,也不容易變成政治化事件;可發揮「過冷河」作用,調查期一旦展開,有助冷卻熾熱的公眾輿論;由資深法官或法律界領袖主持調委會,有較高公信力,完成後的報告較易取信公眾。
當然,報告一旦公布,亦有助引導公眾理性討論個人私隱的保障問題,同樣不能忽略的,是獨立調查亦可加快私隱條例的修訂過程。成立獨立調委會宜快不宜慢,時機一過,對政府的公信力將會帶來打擊。
八達通事件近日成為城中熱話,連帶網絡保安也受到關注,美國《華爾街日報》早前揭露多個美國大型網站在用戶電腦內安裝了間諜程式,可追蹤用戶的私隱。該報的調查發現,五十個最多人瀏覽的網站,在個人電腦上平均安裝了高達六十四個追蹤軟件,蒐集用戶的上網習慣,可透過有效的網絡分析,洞窺用戶的生活及購物習慣,然後把報告出售圖利。
個人資料等同個人財產的一部分,私隱條例應該覆蓋網上保安及適當界定網上犯罪的範圍。世界在變,資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私隱立法遠未能追上網絡保安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