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會服務團體向大酒店收集廚餘,供窮人食用,以社會企業形式自負盈虧經營。廚餘之中不乏自助餐各式食品,有貧困家庭饗後曰:「很好味,我從沒餘錢買牛排、豬排這些名貴東西吃。」
表面看這服務是人棄我取,珍惜食物,但想深一層,以社會服務團體名義來經營,是否違背這類團體的使命?社會服務團體非單單提供服務,而是肩負維持社會公義責任,故服務貧窮人,除為他們解困提供吃用外,最重要的核心使命是鞭撻導致貧窮的社會不公義。
是故,社會服務團體不應因「創辦」為窮人提供「吃」廚餘服務而沾沾自喜,大肆宣傳;而須嚴肅地問:為何有人美食吃不盡,有人卻需吃人家廚餘?為何香港貧富懸殊嚴重情況如斯可怕?如何爭取較為平等社會,令無人會對廚餘甘之如飴?
若不輔以清晰論述,不輔以正確方向爭取,提供廚餘的社會服務團體只會淪為社會不平等的幫兇:「富人吃餘吃剩,才是窮人吃的。」社會服務團體還好話說盡:「這不要緊,我為你在人家拋棄的骨頭中,挑選一塊肉多點的,讓你吃得更好。」情況儼如安撫窮人,叫窮人不要起來造反,讓富人繼續安樂發財。這究竟是幫助窮人,還是幫助富人?
叫窮人接受貧窮,偶爾供應一點富人拋棄的食物讓他們吃個飽,灌輸知足常樂,究竟是否社會服務團體的分內事?是否藉此要他們打消脫貧念頭,固守本分,確保社會安定人家繼續繁榮?難道這服務是要配合中產貧窮化,貧窮乞丐化的社會發展趨勢?難道吃冷飯菜汁成新時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