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新聞:泥頭車毀屋案 住客認是地霸

【本報訊】上水坑頭村一男住客,報警稱遭人用泥頭車破壞其鐵皮屋,其子當時更疑在屋內,期間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的兒子、即任職見習警務督察的鄧智兆與同袍接報到場處理。事後兩名涉嫌有份拆屋的女地主及中年漢被控刑事毀壞罪,昨於粉嶺法院開審,男住客遭辯方律師盤問時,坦認自己既非鐵皮屋租客也非地主,最後承認是「地霸」。

74棵樹亦遭殃

報稱商人的女被告黃瑞清(五十七歲)及報稱地盤工人的被告關炳良(五十五歲),被控前年四月十五日在上水坑頭村,非法損壞屬於事主邱水森(約六十歲)的鐵皮屋及七十四棵樹木。

事主供稱,他父親六十年代起已租用坑頭村的地,該處有三間鐵皮屋、果樹及豬欄,他由祖父輩開始四代均居於此地,又指其父○七年七月逝世前一直有付租。事發早上,村民致電叫他回家,他甫至已見一「雞頭」即泥頭車在鐵皮屋前,女被告在一私家車上,他憂子在屋內便報警。

他續指當時有四至五人把部分果樹鋸斷,男被告則駕「雞頭」將鐵皮屋夷平,他的兒子及時離開並問到場警員為何不制止,警員說:「呢啲係民事,唔關警方嘅事!」事主承認,女被告○七年中秋節曾向他提及續租事宜,但沒傾成。○八年三月被告向他發律師信,他沒有理會,而兩被告在拆屋前,亦沒有與他接觸。

辯方律師盤問時指,女被告是涉案地段的地主,而事主其實自其父過世後,便沒付租予女被告,故事主事發時既非地主又非租客。事主堅稱鐵皮屋和果樹都是父親留下的,辯方再指事主拒搬出是要威脅地主賠償,並質疑事主根本無權居留該處,只是想繼續做「地霸」,事主回答:「係!」

案件編號:FLCC 3205/2009

放榜啦!搵學位,請瀏覽on.cc 東方互動《放榜無限分》即時中六學位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