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刀貼頸箍煲 「蜘蛛女」候懲

【本報訊】廿五歲烹飪女導師化身「蜘蛛女」持刀由天台爬渠入男友家求復合一案,法官考慮控辯雙方案情後,雖認為「蜘蛛女」有精神分裂症兼有自殺企圖,但不能排除她入屋前有傷害前男友之意圖,期間她持刀貼向男事主頸項且曾作「倒數」恐嚇,顯示她有意圖傷害男事主,故裁定她嚴重入屋犯法罪成,案件押後至八月十六日待取被告的精神及背景報告以考慮判處醫院令。

女被告陳秀霞,案發時在煤氣烹飪中心任女導師,她昨被裁定一項嚴重入屋犯法罪成。控罪指她去年十二月廿三日,入侵位於長沙灣鴻昌工廠大廈九樓一單位,意圖使男子陳達夫身體嚴重受傷。

法官裁決指,控方證明被告有意圖嚴重傷害男事主外,亦證明被告在有意圖及準備下干犯此案。

法官認為辯方雖力陳被告入屋為求復合,若被拒會持刀自殺,法官相信被告有自殺意圖,但未能否定她有傷害男事主的意圖。

案件編號:DCCC 7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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