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疑被街童打傷身體後,聲稱怕遭父母責備,化身大話精,指稱自己因變賣家中PSP遊戲觸怒親父和繼母,遭他們五花大綁、毒打和坐無影櫈懲罰,令二人惹官非,被控三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後事件峰迴路轉,男童在辯方律師盤問下,坦認身上瘀傷是由街上「飛仔」打成。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最終決定不提進一步證供,裁判官即時判二人控罪表證不成立,當庭無罪釋放。
女被告是報稱家庭主婦的謝瑋琦(廿七歲),男被告是貨車司機黃嘉倫(卅三歲),女被告原被控在去年十月十四和十五日,兩度在觀塘樂華南邨住所襲擊十歲男事主;男被告則被控同月十二日於上址襲擊事主。
二人昨在庭上聆聽兒子指控他們的會面影帶時,未有特別表情,至脫罪後,二人則表現鬆一口氣。
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指,男被告是事主親父,女被告則是繼母,事主的醫療報告指他四肢有多處瘀處。控方昨先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他向社工稱因偷去女被告的PSP變賣獲二百五十元,便去快餐店和網吧耍樂過夜。
翌晨被女被告在網吧發現帶回家後,他遭男被告用垃圾鏟打了左手臂一下。
兩天後他放學回家時,女被告發現他變賣了PSP,遂用繩將他五花大綁,再用掃把柄打他四肢和頭部。
女被告將他鬆綁後,再罰他舉高摺櫈和坐無形櫈,期間並再打他。翌日女被告發現男童又說謊,便罰他脫光衣服坐無形櫈及打他四肢。
男童在接受辯方律師盤問時,坦認曾向祖母稱身上的傷痕是在觀塘街頭被「飛仔」打成,因怕被父母責備,遂在社工面前講大話。裁判官在裁定兩被告無罪,並着控方向警方反映,跟進男童在街上被襲一事。
案件編號:KCCC 196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