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存槍 被指歧視「散仔」

【本報訊】觀塘警署「大細超」,「散仔」探員滿肚怨氣。該警署槍房在未爆棚情況下限制其他警區的CID(探員)存放佩槍,但警長級以上警官則無此限制。有探員批評措施由該警署自訂,有歧視低層警務人員之嫌,要求警隊跟進。

禁「跨署」存放 警長級獲豁免

消息稱,今年六月中,一名住油塘紀律部隊宿舍、駐守其他警署的探員,因翌日休假將佩槍交到宿舍就近的觀塘警署槍房存放。但槍房警員在尚未爆棚下拒絕收槍,並指上級有新規定,其他警署「CID」若要存槍,必須獲直屬主管簽發文件才可,不過,警長或以上階級的警官則無此規定。

事主認為此措施有違探員可到任何警署槍房存槍的規定,其後向同袍查詢,原來他們在觀塘警署亦有同樣遭遇。有探員相信因不少住油塘紀律部隊宿舍的同袍,將佩槍交該警署存放,令槍房工作量大增,才訂下針對「散仔」規條。

警方發言人稱,警隊對於探員把槍械交回槍械庫保管及處理程序,有清楚規定,觀塘分區亦是根據此規定處理和保管槍械。警隊各單位指揮官會密切留意轄下槍械庫情況,確保槍械庫的運作可切合行動需要。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每間警署可彈性存槍,但會預留足夠空位給「本環(警署)」警員存槍。他相信警署不會歧視員佐級人員,若有同袍感到不滿,可向協會投訴,以便向處方反映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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