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本月一日起悄悄推出新措施,病人召喚救護車後,若要前往指定私家醫院且病情穩定,由以往只需即場簽署一張願承擔責任表格,改為要事先獲得私院發出「醫生紙」才允許,雖然有關新安排設有三個月寬限期,不過消防處卻只於上月底在官方網頁刊登通告,有病人組織直斥消防處只單方面作決定,欠缺正式公布及諮詢,剝奪病人知情權。
消防處上月廿八日在網頁上載通告,指本月一日上午八時三十分起,包括孕婦在內,所有緊急傷病者將被送往最就近的醫院管理局轄下指定醫院急症室或診療所。新安排下,緊急傷病者必須出示由醫管局或私家醫院簽發的有效證明書,證明他需在指定醫院就診,才可要求前往指定醫院,當時的病症徵狀亦須與證明書所述病情有關,且病況必須穩定。
病人亦同時需簽署一張消防處表格,承擔其要求或引致的責任,而「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不屬有效證明書。新安排有三個月寬限期至十月卅一日。
消息指新措施推出前,若病者提出想去某特定私院,救護員確定病者情況穩定,而病者填寫過願承擔責任的表格後,白車便會將之送往指定醫院,然而有少部分市民病情非嚴重到需召白車,上白車後卻拒前往公院、利用白車免費前往私院,延長真正有需要使用救護服務病人的等候時間,加上購買醫療保險者愈來愈多,憂慮情況惡化遂推出新措施。
事實上今年首半年有逾一千四百宗要求往私院求診的白車召喚,較去年同期大增一成九。病者若要求前往指定公院,向來已需獲相關證明,但消息指情況甚少,舉例如精神病患者須送往精神病院等。
新安排白車將病者送到公院後,若病人仍堅持要到私院就診,醫生再作決定,有關運送一般非白車負責,然而有時亦要動用白車,有前線人員擔憂工作量增加。消防處發言人則辯稱沒有推行新措施,只是將現行運送病人到公院急症室做法涵蓋至所有病人以善用資源。
關注病人權益團體「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批評,消防處沒諮詢就推行新措施是剝奪病人知情權,又質疑有緊急需要的病人如何事先獲證明,「為難咗」病人。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亦認為當局應該正正式式公布,讓市民清楚明白新措施。
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指,將公私院做法看齊合理,市民應明白「危急先叫白車」,若病者可負擔私院費用而病況不嚴重,可自行前往而不應召白車,免危急病者救援延誤。消防處救護員會主席屈奇安相信新安排有助集中資源,做法合理。
記者 盧怡安、潘嘉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