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自○三年起透過入境處簽發智能身份證,為確保入境處持有及處理的個人資料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政府向立法會承諾會安排私隱專員對整個系統進行私隱循規評估。私隱專員公署在調查過程中注意到,執法部門往往需要向入境處索取市民的地址資料,以便寄上告票或文件;公署雖未有發現入境處職員向其他部門提供額外的資料,但仍希望入境處採措施確保市民個人資料不會外洩。
另外,公署發現在入境處港島及火炭人事登記處等候的市民容易聽到職員與其他正辦理手續市民的對話,建議入境處改善設計,避免私隱外洩。私隱專員公署建議入境處為員工提供更頻密和定期的在職培訓、優化文件的檔案化程序,以及定期檢討智能身份證系統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