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劣質翻版玩具危害兒童

兒童動畫牽引玩具潮流,每當一套動畫興起,衍生的玩具均會風靡萬千兒童,連帶翻版玩具亦應運而生,惟翻版貨手工及品質低劣,安全性成疑。日前一對年幼兄弟在寓所內把玩一張翻版爆丸玩具卡,在互相爭奪之際,弟弟遭藏於卡片內鋒利鐵片所傷,險些割破下顎。本報巡查售賣玩具的熱門地點,發現大量翻版玩具充斥,更因價錢便宜而大有捧場客,然而海關每年的執法只寥寥數十宗。本報亦委託學者測試有關玩具,發現不少均有潛在危險,擔心劣質玩具遺禍下一代。

近期本港流行日本動畫爆旋陀螺,帶起了陀螺熱潮,灣仔及深水埗購買玩具的熱點,每日更擺出多個「陀螺擂台」,讓小童一較高下。該款玩具是利用發射器拉動陀螺,數個高速轉動的陀螺在相互碰撞下,擊敗對手。而市面有售的翻版陀螺亦是由金屬及細小的配件組成,可配合兩款發射器轉動,其中一種發射器利用一條硬膠拉動,膠條幼細又堅硬兼有鋸齒,容易損手;另一款發射器則由長繩拉動,拉動時長繩的拉力好「行」,一不留神便會傷及幼童。

陀螺繩易傷手

李太育有兩名年約四歲及七歲的兒子,對該款玩具更是如癡如醉,「佢哋成日爭嚟玩,有次細佬就畀個發射器傷手,我真係好驚佢哋會整到眼!」

雖然冒牌玩具存在隱憂,但小童對此仍趨之若鶩,不少出售翻版玩具的店舖其門如市,店員更直認賣的是翻版貨,且說:「真假有咩所謂,都係咁玩,假嘢抵玩好多,只不過真嘢會襟玩啲,啲金屬重啲,咪好似勁啲囉!」但當客人要求給予收據時,店員卻煞有介事地說:「呢啲係翻版嘢,點可以寫單,最多都係寫張文具單畀你!」及後便在收據上寫成文具,明顯有所顧忌。

另外,日本動畫爆丸亦甚受青少年歡迎,一套七個的爆丸,正貨原售近三百元,但翻版貨只約八十元,包裝盒面只有英文警告字句,欠缺中文警告。爆丸玩法是利用藏有磁鐵的塑膠圓球,滾向藏有鐵片的遊戲卡,爆丸球即會爆開,回復其原有造型,再計分定輸贏。由於翻版爆丸由細小配件組成,但質量卻沒有保證,玩時會容易出現鬆脫。

此外,美國動畫BEN 10亦曾在本港紅極一時,連帶相關的玩具,如手錶、手電筒及公仔等亦應運而生,惟其翻版情況亦十分「活躍」,一個印有動畫主角圖樣的玩具盒,內有玩具手槍、小飛碟、公仔、相機等,只不過三十元,可謂十分「抵玩」。

走法律罅避檢控

爆丸香港授權代理曼迪傳播有限公司巿場經理黃嘉璐指,知悉巿面上充斥冒牌爆丸玩具,今年五、六月曾發信予有關店舖勸喻勿再售賣冒牌爆丸玩具,同時亦有向海關舉報,惟海關要求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及文件,包括版權證明,每件產品的註冊形象等,方會採取行動,令不法商人可利用法律罅,只將產品稍為改動,便可逃過檢控,黃坦言感到非常無奈及氣餒。另外,黃補充,該公司的玩具已通過所有安全測試。

另外,爆旋陀螺香港代理萬信有限公司市場部發言人稱,現階段不就事件作評論。BEN 10生產商萬代亞洲有限公司版權傳媒科發言人表示,該公司已獲悉市面上有其公司翻版玩具,並聯絡版權商及海關一同打擊。發言人又稱,該公司生產的玩具均通過所有安全測試。

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規定,進口、製造或供應本地的玩具須符合安全標準,否則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被罰款十萬元和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兩年。此外,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若販賣、管有或進出口任何應用偽造商標貨品作業務用途,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五年。

圖/文:探射燈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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