躁漢動粗向前女友「攞米飯」。一對未婚產子情侶,分手後由男方撫養小孩,「帶子洪郎」昨到深水埗向前女友追討撫養費被拒,激動阻止舊愛離家,且以「鐵頭功」襲擊對方,被警員拘捕,前女友受傷送院。
被捕男子姓香(卅六歲),前女友姓張(卅四歲)。據悉,兩人雖然並未簽婚書,但已產下一名小孩。早前,兩人的感情破裂分手,女方獨自搬至大埔道七十七號一個單位居住,小孩起居飲食則由香照顧,女方則分擔撫養費用。
昨凌晨二時許,香疑不滿張女未有按時繳付撫養費,登門追討,雙方發生爭執,期間張女欲離家,香情緒激動,擋住大門阻止,更涉嫌用頭槌撼傷女方前額,張女負傷報警。警方趕至調查,以涉嫌襲擊及非法禁錮將香拘捕,張女則送院治理。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雖然個案中的情侶並無正式結婚,但若已共同生活一段日子,並已誕下子女,實際上已有夫妻關係,故男方若在照顧子女上出現經濟問題,可循法律途徑向女方追討子女的撫養費用。明愛向晴軒危機專線及教育中心督導主任郭志英表示,時代已轉變,現今社會大部分夫婦均有工作,故理應共同攤分撫養子女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