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出售客戶的個人資料一事,或許在現有的私隱條例下有漏洞可讓公司利用。但從企業倫理、社會責任心,乃至高層管理人員的專業操守、專業道德來看,這應該是全香港社會都要重視、警惕的。
一是行政總裁陳碧鏵公開說謊,否認公司出售客戶個人資料,在私隱專員及立法會議員壓力下,才再公開承認,且還是一點一滴地透露,抗拒的態度明顯。公開說謊,已不僅是公司犯錯,也涉及她個人誠信,或許不一定可依法懲處,但社會應以道德譴責、鞭撻這種公開的違反誠信,在社會大眾中間造成極為惡劣的榜樣行為。她的不顧誠信、漠視個人道德,也實在是香港企業管理人員(總裁一群)的差恥和悲哀。或許香港眾多堅持誠信的企業總裁應與她劃清界線,甚至應公開表示,陳碧鏵的作為不代表香港企業總裁們。
二是這種歷時四、五年的不當商業行為,在八達通與其貿易夥伴之間應該有眾多專業人士參與其事,或了解詳情,為甚麼期間沒有人質疑,沒有人抗拒。涉及的專業人員有專業操守規範,不可能像內地民工,一句話為了賺錢可不顧手段便推卸責任。陳碧鏵的行事心態,是否也反映在與她合作的專業人士身上。無論是律師、會計師、或擁有工商管理等商科的專業人士,在他們專業資格的考核中有專業倫理、道德和社會責任的要求,更不用說守法的基本準則。是否在「賺錢大晒」的魔掌下,我們的專業操守已淪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