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盜客500萬 集友女經理罪成

【本報訊】集友銀行女客戶經理利用任西醫的八旬女客戶對她的信任,四年間盜取對方戶口內逾五百萬元存款,轉入舊同學母親的戶口內,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昨於區院裁定女經理及舊同學母親盜竊及洗黑錢罪成立,二人收押候判。女西醫亦特意到庭聽取裁決,她在聞判後表示:「我都唔知點解我無憎佢喎,但佢到依家,都無同我講對唔住!」

次被告洗黑錢待判

任經理的首被告蔡玲玲(四十歲),裁定廿九項盜竊罪名成立,她另與次被告溫潤如(六十六歲)裁定串謀洗黑錢罪成,至於次被告女兒廖明麗(四十歲)則裁定洗黑錢罪不成立。控罪指首被告在○一年十月至○六年七月間,偷竊女事主陳秀棉(八十歲)及其家人逾五百六十五萬餘元,並將錢轉往次被告的戶口。

女事主旁聽後在庭外稱,她與被告感情原十分要好,亦非常信任被告,故銀行的手續大都託被告處理。她指事件因要錢買樓始揭發,而她被騙去五百多萬畢生積蓄後,不但令她「依家一個仙都無」,且要由兩名兒子供養,幼子還怪責她輕易受騙,母子感情受損。她認為銀行方面亦要負責,稍後便會找律師提出索償。

法官裁決指雖然被告辯稱該筆款項,是女事主以年息五厘借她,但法官認為被告在銀行貸款利息更低,根本沒必要向事主借錢,加上事主與次被告不認識,故不會無故轉帳到對方戶口,且事主亦無授權他人轉帳及借錢,故裁定首及次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DCCC 1395/2010

為應屆會考生打打氣,請瀏覽on.cc 東方互動《放榜無限分2010》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