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管局的藥物事故半年報告撰述六宗事故,三宗涉及麻醉止痛藥或鎮靜劑,包括護士替一名剛做完手術的初生女嬰以鹽水沖洗喉管時,誤將麻醉止痛藥當鹽水,導致注射超標;有深切治療部護士為老婦注射抗癲癇藥時,輸藥速度過快,導致病人心律停止。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認為,醫護人員處理危險藥物時應再三核對處方及藥物標籤。
一名患肛門閉鎖症的初生女嬰,接受結腸造口手術後在嬰兒深切治療部留醫,需同時吊麻醉止痛劑及鹽水,護士懷疑其中一條輸送喉管塞了,擬以六毫升鹽水沖洗,後來才發現誤將麻醉止痛藥當鹽水。連同醫生處方吊輸的每小時一毫升麻醉止痛藥,結果女嬰短時間內注射了七毫升麻醉止痛藥。
另一名六十七歲女病人因敗血性休克,在深切治療部留醫,因抽搐需注射抗抽搐藥,但護士以超過最高速率替病人注射,超出身體負荷,令婦人心律停止,但報告無交代病人有否致死。
報告披露,公院去年下半年共發生四百九十宗藥物事故,當中三百四十五宗發生在住院病人身上,其餘一百四十五宗在門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