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院醫生烏龍害死病人

醫護人員疏忽大意隨時引致病人死亡。醫管局最新一期《風險通報》揭露,有醫生睇錯淋巴癌(俗稱血癌)病人的驗血報告,誤將乙型肝炎測試陽性結果當陰性,導致病人化療期間並無服用抗病毒藥物,結果體內乙肝病毒爆發,病人化療四個月後出現急性肝炎,最後肝衰竭死亡。專家指出,癌症病人化療時,免疫系統被抑壓,會令乙肝病毒活躍,嚴重者可於短期內致肝臟壞死,故需先服抗病毒藥物控制病情。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批評:「醫護工作或壓力大唔係理由,病人入院係想醫病,唔係搵命博。」

該名血癌病人按程序在接受化療前先檢查身體,包括驗血了解有否乙肝,結果呈陽性,即為乙肝帶菌者,主診醫生曾在報告上簽名表示得悉結果。但當醫生開始為病人進行化療前,卻誤以為化驗結果為陰性,並無處方抗乙肝藥物。

直至病人接受第五次化療、即四個月後,肝功能出現異常,並因乙肝病毒活躍致急性肝炎病發,院方翻查病歷,才赫然發現病人的乙肝化驗結果為陽性。雖已即時處方抗病毒藥物及搶救,但無助控制病情,病人情況迅速惡化至急性肝衰竭,四周後死亡。

消息指於威院發生

醫管局指出,患乙肝的血癌病人接受化療,有高達六成七的乙肝復發風險,故轄下的中央腫瘤科委員會已建議醫生先向有關病人處方抗病毒藥物。局方認為涉及醫生因無留意病人的化驗結果,加上化療前無再核對及檢查病人身體狀況,錯誤假設病人無患乙肝致出錯。

《風險通報》並無透露事故發生時間及涉及醫院,醫管局亦無在事發後公布,該局發言人昨回應稱要尊重病人家屬意願。據悉,事件發生於威爾斯親王醫院。

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主管盧寵茂稱,該院每年接收一至兩名癌症病人化療後肝炎復發個案,部分人雖已服藥但因有抗藥性,故仍乙肝復發,個別人士會因而肝衰竭要換肝。

他解釋,化療抑壓病人免疫系統,若本身患乙肝,病毒乘機復發,由慢性肝炎惡化急性肝炎,嚴重者可於短時間內至肝衰竭及致命,故醫生須及早處方抗乙肝藥物。「如果復發先醫就好困難,若癌症不控制就唔可以換肝,及早預防好重要」。

張德喜斥事件匪夷所思,認為涉及醫生無用心看病人報告,「如果一個醫生睇漏眼,就派多一人去覆核,避免再有病人無辜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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