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帝國酒店四名現任及前任職員,涉在○五至○九年收取四名的士司機約四萬元「茶錢」作轉介酒店客人給司機的報酬,遭廉政公署落案起控,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提訊,其中三人承認六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他們亦表明會協助廉署檢控另一名被告和其他人士,法庭將案押後至九月十日判刑。
四名被告依次為毛桂國(四十九歲),郭兆基(卅四歲),均為行李兼保安主任;許振鵬(卅一歲),前保安主任;葉英偉(卅三歲),前助理前堂經理。首三名被告昨承認控罪;第四被告就被控串謀接受利益罪,他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九日再訊,期間四人准保釋外出。
控罪指,首三名被告在○五年五月至去年十一月十二日期間,向四名的士司機每月收取一百五十至二百元,作為轉介酒店客人給司機的報酬。第四被告被指在○五年至○六年間與酒店保安主任串謀,接受的士司機提供利益。
案情指,○七年三月一名姓簡酒店男職員收到客人投訴,酒店外有的士但職員仍着他們在大堂等候。廉署調查發現,酒店職員會聯絡相熟之的士司機來接客。首三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每月從司機收取一百五十至二百元報酬,合共三萬至四萬一千七百元。
案件編號:KCCC334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