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電視股權訴訟案法官昨於高院作出頒令,認為亞視股東查懋聲及查懋德兄弟,有可能違反與旺旺集團董事長蔡衍明簽署的入股亞視意向書,並指有證據顯示內地商人王征有可能促致查氏兄弟違反與蔡的協議,因此決定延長向查氏兄弟發出的臨時禁制令,阻止他們在出售或處理名下亞視股份時違約。不過,法官認為向查氏一方發出禁令已足夠,下令解除早前向王征發出的臨時禁制令。而有關臨時禁制令將有效至亞視股權案有正式判決為止。
亞視昨發表聲明指關注高院的判決,期待股權交易盡快完成。廣播事務管理局則指,會密切留意事件發展,以確保亞視繼續履行《廣播條例》和牌照條款的要求,為公眾提供電視服務。
蔡衍明一方發言人回應指,蔡對上述禁制令保護他在亞視的投資權益感鼓舞,有關判決令他堅信香港是一個有道理可講的地方。查氏兄弟(下稱查氏)發言人則指未獲解除禁令感失望,但尊重法庭判決,並會集中精神為正式審訊做好準備。
法官昨日裁決時指,法庭已向查氏發出臨時禁制令,王征知道禁令的內容後,不會無視禁令而要查氏履行賣股的全部協議,而涉及查氏的臨時禁制令已足以保障蔡的權益,毋須額外向王征頒令,而有關判決理據稍後下達。
惟再勝一仗的蔡,昨日險些因查氏要求更改臨時禁制令的字眼而功虧一簣。事緣法官早上決定延長對查氏的臨時禁制令後,准許蔡和查氏先商討禁令的字眼,將聆訊押後下午再處理。再開庭時查氏代表律師向法官建議,指頒令禁止查氏出售部分名下亞視股份,便足以保障蔡的權益。
蔡的律師立即反對,質疑查氏的建議只是阻止他們「出售」名下亞視股份,不能阻止他們把有關股份「免費送給」王征。法官同意蔡的立場,決定維持原來臨時禁制令的字眼,即「阻止查氏在出售、轉讓及處理名下亞視股份時違反與蔡的協議」。
此外,早前被暫停職務的亞視行政總裁胡競英,被禁止進入亞視兩星期,限期昨日屆滿,胡理應復工,亞視新聞部亦在大埔總台等候,打算拍攝她返工一刻,惟最終一直未見她蹤影,而亞視中人亦未能與胡取得聯絡了解其「失蹤」原因。據知,胡被停職當日並沒有公布原因,原來內部通告是她被停職十四日,職務由執行董事盛品儒暫代。
案件編號:HCA 77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