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年輕地盤工人涉嫌接送舊女同學上班時,把對方載回家中並企圖強姦她。女事主事後在公司飲泣時被女上司發現,經了解情況後陪伴她報警。報警時,亦揭發該工人數月前已試過在車上偷吻及撫摸她。涉案地盤工否認指控,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廿三歲被告莫家亮,否認非禮及企圖強姦罪。控罪指他於○八年某日在天水圍非禮較他年長兩歲的女事主,及於去年四月廿五日在馬鞍山住所企圖強姦女事主。
事主供稱,她○四年修讀商業課程時認識被告,她知被告已婚及有一女。課程完成後,二人續有來往。她於○八年與男友分手,往天水圍被告工作處找他傾訴,她上被告的車等候,至凌晨時分在睡夢中發現被告吻她,她想推開被告,被告卻伸手入她衣服內摸胸部,後來被告同事上車,被告才停手。
事主事後無再找被告,被告後來發短訊向她道歉,二人才恢復聯絡。至去年四月廿五日早上,被告致電她,她驚覺快要遲到,被告聲稱在附近,可載她上班,她答應。但被告卻載她到被告住處,她拒絕上樓,被告卻說:「你驚乜啫,我工人同個女都喺上面。」又搶了她手袋,事主惟有跟隨。
但她入屋後卻發現無人,被告又吻她及拉她入房,並企圖強姦她,但沒成功,被告最後用手指非禮她下體,另一手自瀆至射精。事後被告載她回家。事主當日曾致電舊女同學傾訴。兩天後她回公司上班,女上司見她哭個不停,查問後便陪她報警。
案件編號:HCCC 21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