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盈科集團旗下的一間公司昨被入稟指它多年來誇大成本開支,令一間曾替它推銷IDD服務的原告公司利益受損。原告公司指稱該電盈旗下公司於二○○二至二○○九年間,向電訊管理局繳交的費用估計「報大」了約一百卅萬元,令電盈與原告拆帳時可少分利潤予原告,故原告興訟高院,下令電盈交出有關的開支帳目及賠償原告損失,但未有賠償金額。
原告Multi Air Access Solutions,被告是Pacific Century Cyber Works Global (H.K.) Limited。入稟狀指原告是一間獨資經營的公司,業務包括向客戶推銷IDD服務,它在○二年九月與電盈集團旗下的Corporate Access(HK)Limited簽約,協助對方推銷IDD服務,雙方會拆帳分取所獲利潤。
雙方其後修改部分協議,包括拆帳的方法及續約情況。電盈方面於○五年六月,把合約的責任轉讓給電盈集團旗下另一間公司即本案被告。原告於○二年九月至○九年十二月期間,履行有關協議為被告推銷IDD服務。
被告多年來都按拆帳比例與原告分取利潤,並向原告提供列有成本開支的月結單,當中一項成本是被告向電訊管理局支付的一項費用。
原告現指稱,被告多年來都誇大該項支出,且被告於○二年至○五年期間,向電訊管理局只是象徵性支付該筆費用,並非是月結所列的開支,被告於○五年起,更加不用再支付該筆費用。
原告於○九年九月至今年四月期間,一再要求被告出示有關開支的真實帳目但不果,原告現時認為被告誇大了開支,令原告在拆帳時分少了利潤,但因未能調查有關帳目,目前只能估計被告誇大了約一百卅萬元開支,因此要求高院下令被告提供有關帳目和賠償原告損失。
案件編號:HCA 1124 /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