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應清楚界定「內部認購」的定義及設比例上限
3. 制訂措施確保準買家獲足夠時間參觀示範單位
4. 銷售代理不應在售樓處向準買家派發未經授權的樓盤資料,若容許派發自行編製資料就須註明資料日期及來源
5. 建立一個網上物業市場資訊平台,提供及時物業成交資料
6. 規定現樓售樓處須擺放售樓說明書和價單,以及在發售樓花時間,向尚未參觀示範單位的準買家,事先派發售樓說明書及價單
7. 縮短樓盤單位售出及交易資料公布的時間差距
8. 售樓處增設設施供準買家即時查閱物業市場資訊平台的資料
9.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在處理投訴的初步篩選階段已引入獨立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