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歷史性首次進行公開聆訊,由於專員是根據法例傳召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信諾環球保險(CIGNA)及CardProtectionPlan Ltd.的代表出席聆訊,因此被傳召者必須出席及作供,但大律師及律師在專員席前沒有發言的權利。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該署自《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於九六年生效至今,曾進行過兩次聆訊,之前一次聆訊涉及當年的警監會,由於要確保投訴者的身份保密,因此未有以公開形式進行聆訊;今次有關八達通控股的聆訊,是歷來首次公開聆訊。
私隱專員有權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主動展開調查,並根據條例第四十三條賦予的權力,就有關個案進行聆訊,並且傳召證人協助調查。
條例中亦訂明,為調查目的而進行的聆訊,必須公開進行,除非專員認為不應公開進行,或有關調查是由投訴所引發,而投訴人以書面要求調查不公開進行,則改以閉門形式進行聆訊。在聆訊過程中,大律師及律師在專員席前沒有發言權,除非專員認為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