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包不住火,八達通昨日終於招認曾將客戶個人資料轉售予其合作夥伴,立法會的清算行動亦緊接而來。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事件,幾名主角包括吳斌、陳碧鏵及金融管理局副總裁阮國恒等均會出席。有議員則要求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傳召八達通控股及其最大股東港鐵代表接受問話,保險業監理專員亦應介入調查事件。有學者認為,政府在事件中責無旁貸,應盡快立法將部分個人資料列為機密,禁止出售用作市場推廣。
公共事業監察組數名代表昨晨帶備標語和橫額到私隱專員公署請願,要求私隱專員吳斌查清港鐵和八達通公司在事件中的角色。旁聽聆訊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會後炮轟八達通「唔老實」,三番四次隱瞞真相:「佢哋牟利方式真係意想不到,原來可以年年計,賣一次計一次,仲有花紅,真係好多獎賞呀!」他強調立法會應該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查清事件,還公眾一個公道。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亦直斥八達通及信諾推銷手法卑鄙,目的只為減低客戶危機感。他又指出,信諾與八達通的證供有很多不符之處,例如信諾職員以八達通名義向客戶推銷保險產品,卻堅稱沒有向八達通購買客戶個人資料,只是轉移和接收資料,私隱專員應追究。他亦關注八達通與信諾並無明文規定客戶資料不可被轉移到外地,一旦成事將超出私隱專員的管轄權,擔心市民私隱得不到保障,要求保險業監理專員及立法會全面調查事件。
中文大學財務學系副教授蘇偉文指出,不少機構如電訊服務供應商等都會收集個人資料,並在合約條款上列明會將客戶資料作商業用途,甚至說明將資料轉移予其他公司。他解釋,透過掌握客戶資料推銷容易令消費者減低戒心,猶如長期合作夥伴給予優惠一樣,會令他們較易接受新產品,故這種推銷方法的成功機會遠較盲目或隨機電話推銷為高,亦令個人資料具一定市場價值。
蘇偉文認為,公司售賣客戶個人資料是自由市場行為,政府難以完全禁止。他建議政府將個人身份證號碼及客戶消費模式等敏感資料列為機密,禁止售賣。市民亦應該留意交易合約中有否保障個人資料的條款,減低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