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各區都要有骨灰龕

政改一役順利完成,政府鬆了一口氣,可聚焦民生及經濟議題,社會輿論呼籲曾蔭權政府要好好利用餘下不足兩年的時間,處理緊迫的民生問題,不可留待下屆政府,以免問題積壓過久,令民怨更難化解,不利未來管治。

在地區行政峰會上,曾蔭權突然發難,雖然以莊諧並重及嬉笑怒罵的手法向區議會施壓,卻即時引起社會各界的強烈回響,特別是以骨灰龕覓地興建為題,針對地區居民的反對聲音,居高臨下加以抨擊,肯定會在民間產生連鎖效應。

骨灰龕位不足,早已為公眾詬病,非法龕場的興建鄰近居民點,近年如雨後春筍,異常擾民。政府部門各自為政,互相推諉,無法應對,盡顯政府弱勢,亦困擾區議會。

好不容易於本月初,食衞局拋出一連串政策,通過在七區尋覓十二幅地研建骨灰龕及加強規管私營龕場,以保障市民的權益,望能安撫公眾。可惜諮詢不足,公眾所知不多,誤會頻生,加以新政策同時衍生新問題,卻又不能堵塞漏洞,極富爭議性,就連區議會內亦眾說紛紜。

曾蔭權今次高調以骨灰龕為題,向區議會及地區居民施壓,預示政府會以較強硬態度處理一些獲得主流民意支持的政策,要求議會承擔責任。有趣的是,公眾支持覓地興建龕場,卻「別在我家後園」,這個典型的抽象肯定、具體否定,是後現代社會的一大特色。

權與責要合理平衡,政府持續向區議會放權及批出更多資源以配合地區發展,同時期望議會分擔政策性的責任。以龕場興建為例,各區皆有責,不能推卸,實屬合理,問題是如何說服當區居民政策責任與選票?怎樣取得平衡?的確考驗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