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書展應感謝人o靚模

書展禁「o靚模」在會場內搞簽名會,稱不欲市民對書展印象僅得這些衣着單薄的少女。然而,市民對書展有何其他印象?一年一度暑期活動?抑或是書籍平價特賣場?有多少市民對書展印象是好書、好作者、好展覽?

多少港人仍有看書習慣?在公共交通工具裏,乘客十居其九是拿着電玩或手機,忘我地按個不停;即或拿着東西看,也不過是八卦或消費雜誌之類。不想承認還須承認,香港愛書人已所餘無幾。

一般作者寫「文學」作品,百多二百頁新書,售價八十元,能成功售罄第一版二千冊,已算成績斐然。但作者可取得多少回報?每冊售出可得版稅八元,合共實收一萬六千元;若書本不獲再版,工作價值就此「埋單」。計算起來,回報可能比勞工界要求每小時三十三元的最低工資還要低。

付出的多,得到的少。以香港讀者給予作者的回報,可能連小貓也吸引不了多少隻。欲投身文壇,認真寫作,真個有餓死之虞。即使預支幾粒「花生米」作上期充飢,亦不大可能,沒有「穀種」的作者何以維生?能混飯吃者,算來算去都是幾位「名家」,但他們大部分垂垂老矣,寫作內容數十年如一日,以落伍的題材饗落伍的讀者,結果創意行業淪為抱殘守缺想當年。

書展其實應該感激「o靚模」,若沒有她們,傳媒對書展又豈會寵愛有加?不以文字、改以身體語言跟血氣方剛少年溝通,何嘗不是文藝?指摘人家難登大雅之堂者,自己何嘗不是附庸風雅?單是努力創新一項,「o靚模」已遠勝連年吃老本「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