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烙刑嚇不了貪官

俄羅斯跟中國除了同樣是「金磚四國」俱樂部成員之外,還有一個共通點,就是貪官污吏特別多。為了肅貪倡廉,俄國在野自由民主黨想出了不算太新鮮的主意,向貪污罪犯施以烙刑,在手背烙下代表俄文貪污(Korruptsiya)的K字。之所以說不算太新鮮,皆因此刑古已有之,在舊中國稱為黥刑,亦即刺青。

烙刑能不能阻嚇貪官呢?答案顯而易見,不能也,即使以刺青畫成花臉貓,亦是不能。

讓我來問問大家,一個人假如連死也不怕,還會怕你在他的手背烙上微不足道的K字嗎?咱們偉大的中國呀,貪污舞弊依例是可以判處死刑的,如此終極嚴刑之下尚且仍有那麼多貪官,數量之多恐怕僅比蟑螂少一點,等而下之的刑罰統統沒有用。

理論上民主社會比較清明,貪是會貪的,只是貪得沒有那麼猖狂,不像內地那些衣冠禽獸公然質問:「我不貪污,當官幹啥?」可是呀,一人一票選總統的台灣夠民主了吧,帶頭貪污的是總統先生陳水扁,暨同闔府一家中飽私囊。台灣最近連法官也被揭發集體受賄,當今總統馬英九迫不得已宣布設立廉政署。

你去問問一貫賴皮的阿扁,施以烙刑能不能肅貪?他的回應也許如此:冤枉呀!迫害呀!我窮得只剩下錢,並不代表我貪污!

說到底,任何刑罰都是治標不治本,肅貪倡廉惟靠完善制度。等於滅絕蟑螂,手執拖鞋見一隻拍一隻是沒有用的,解決辦法是堅壁清野,沒有殘羹冷飯自然沒有害蟲為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