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家傭指僱主瞞裝天眼

【本報訊】僱主在家中安裝攝錄器,加強居所保安惹起關注。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的調查發現,有四成受訪的本地家務工指僱主有在居所安裝攝錄器,主要在廚房、客廳,其次是主人房,當中超過六成人表示僱主事前並沒有告知她們安裝了有關監察裝置,自己在工作期間才赫然發現。有人權監察組織指,根據法例僱主在一般情況下,應事先知會家務工或家傭,否則可構成侵犯私隱。

香港家務助理總工會上月中至本月初向六十五名從事家務助理、陪月員及保母等家務工進行調查,了解她們有關個人私隱及工作環境是否受保障,當中有超過六成受訪者認為僱主安裝攝錄器進行監視,是侵犯其個人私隱。

不滿侵犯私隱

去年向工會求助的陪月員Ivy(化名)表示,一次在僱主家的工人房更衣時赫然發現房間內裝有攝錄器,而僱主事前並沒有知會她,她感到私隱遭受侵犯,遂向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求助,但最後兩法定機構分別以沒有涉及性接觸及證據不足而終止調查,她認為有關機構終止調查的理由不合理,質疑未有全力協助她。

香港人權監察主席莊耀洸指,私隱署往往要求投訴人提交的表面證據過高是不合理,令投訴者有冤無路訴。

另外,私隱署昨日發出最新一份以機構為對象的《閉路電視監察措施指引》,指引內容包括閉路電視攝錄機及告示的擺放位置、如何妥善處理攝錄影像等。有關指引可從公署的網頁www.pcpd.org.hk/chinese/publications/guid_note.html下載或到私隱公署辦事處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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