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總工會 同情阿珍

【本報訊】導遊「阿珍」謾罵旅客強迫購物事件令本地導遊界受千夫所指,香港導遊總工會昨稱責任不應盡歸阿珍,因為有關做法為旅行社默許。該工會又聲稱,○六年曾與四十多間旅行社達成協議,每名團友每日應向導遊繳付五十元服務費,並取消導遊向旅社買位做法,但至今協議已名存實亡,導遊僅剩佣金作收入來源,業界應該檢討制度免事件再次發生。旅遊業議會主席胡兆英指承諾會探討導遊收入來源的問題。

服務費協議名存實亡

香港導遊總工會昨晚召開大會商討今次「阿珍事件」,約二百人出席。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稱,事件發生後惹來社會很大回響,但導遊阿珍為生計而逼團友購物,並非她一個人的過錯,旅行社方面亦有責任,因為○六年與旅社商討的制度已名存實亡。

胡兆英則回應指旅行社及阿珍同樣有責任,正調查此宗事件,又指已成立專組探討現行制度,並會探討導遊的收入問題。

會上,擁有七至八年本地帶團經驗的導遊蘇小莉批評,旅遊發展局主席田北俊早前形容事件是新移民導遊「自己人呃自己人」,有歧視新移民做導遊之嫌,感到非常不滿。另外,亦有導遊聲稱,帶內地團有很多辛酸,要處理很多秩序問題,並非如外界想像般容易,覺得「阿珍」其實亦很慘,事件曝光後被迫要「匿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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