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類藥礙駕駛倡加警告句

【本報訊】政府正就打擊藥後駕駛諮詢公眾,香港醫院藥劑學會列出十類服用後可能影響駕駛能力的治療藥物,包括治療傷風感冒的第一代抗組織胺藥物、止咳藥及安眠藥等,提醒市民服藥後可能導致昏昏欲睡、頭暈、視力模糊等副作用,學會又指市面上有聲稱「無睡意」的感冒藥,亦可能引起睡意或頭暈,要求有關藥物加警告字句。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副會長崔俊明指出,除以上三種藥物外,止痛藥、抗焦慮、抗抑鬱、抗腦癇、抗思覺失調、治療前列腺增生及柏金遜症的藥物,均會有昏昏欲睡等的副作用,當中第一代抗組織胺藥物毋須醫生處方,市民容易在藥房購買,而咳藥水、安眠藥則常被濫用,因此有需要提醒市民注意;部分需長期服用的藥物如降血壓及降血糖藥,市民如轉藥或加重服用量,需在十四天內注意身體狀況有否不適應。

「無睡意」藥可致頭暈

崔俊明強調,一般市民會以為藥後駕駛是指吸食冰毒、大麻、K仔等毒品,但其實治療性藥物同樣會影響生理及認知能力,市民服藥後可能出現手腳不協調、視覺模糊、判斷力降低、反應慢等情況,市面一種聲稱「無睡意」的感冒藥,有外國文獻指出該藥亦可能引起睡意或頭暈,市民不能掉以輕心。

學會促請由公立醫院帶頭推行全港藥物標籤標準化,在有可能降低駕駛能力的藥物標籤上加上「如受藥物影響,應避免駕駛」的警告字句,所有配給病人的藥物,亦須在其標籤上清楚列明該藥的藥名,政府亦應加強市民的藥物教育及對藥後駕駛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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